为鼓励高校加强互联网经济相关专门教育和实用型人才培养,推行教产研结合培养模式,近日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实施方案》,对高等学校单独设立的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或由高等学校牵头与“互联网+”龙头企业合作建立的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经遴选认定为“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奖励。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15/8/22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为鼓励高校加强互联网经济相关专门教育和实用型人才培养,推行教产研结合培养模式,近日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制定了《福建省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实施方案》,对高等学校单独设立的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或由高等学校牵头与“互联网+”龙头企业合作建立的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经遴选认定为“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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