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按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的7倍安排,即每生每年5950元,资金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规定的省市县分担比例承担,省财政下达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583万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资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元,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寄午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50元,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省财政共下达补助资金4067.2万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