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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证: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2014/11/5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证: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并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53号)(以下简称《意见》), 对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分类管理、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科研项目资助方式、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等作出了全面部署。

  《意见》包括五个方面共二十一条,主要的改革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革科技项目指南发布方式。项目主管部门编制项目申报指南要广泛征集各方技术需求,扩大社会参与度;应在每年6月份前一次性发布下一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并确保申报通知从发布日到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不少于70天,以保证科研人员有较充足的时间组织申报;应进一步采取措施,扩大公众对项目指南的知晓度。

  二是推行项目管理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尽快构建省、市、县(区)三级科技项目计划联动和数据信息共享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把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制度固化到项目管理系统中,避免同一个项目多渠道申请财政资金资助,实现各类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全过程网上公开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三是加大定向资助和滚动支持力度。对事关全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研攻关及创新平台项目,要加强前期研究与后期产业化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的衔接,对部分产业化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实行定向征集、滚动支持,鼓励优秀人才和团队的持续创新。对风险投资公司确立的企业股权投资成果转化项目、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及通过技术市场交易并产业化的大宗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支持。

  四是改进项目经费预算管理。设备费的预算编制中,鼓励通过共享、租赁、改造、试制专用仪器设备以减少科研项目设备的购置;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求编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结合劳务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合理编制劳务费预算;区分技术职称标准合理确定专家咨询费。在项目总预算不变情况下,允许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之间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其他科目预算调整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

  五是规范项目经费管理。试行部分项目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经费预拨制度。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扩大直接费用中的劳务费开支范围。允许项目组聘用人员的劳务性支出和社会保险补助费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按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间接费用,即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按100万元及以下不超过20%、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不超过13%、超过500万元不超过 8%的比例核定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按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 5%核定,可不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项目任务完成后,允许项目结余经费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并将使用情况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或承担单位科研诚信评价差,余下经费按原渠道收回。

  六是简化小额项目经费报销手续。对由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下的基础性研究小额资助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提取间接费用后,直接费用的结余部分实行“包干使用”,在项目通过验收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的经费使用清单及说明,经项目所在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审批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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