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福建省龙岩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的通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办理。
2 主体
市财政局
3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4 审批条件或标准
(1)申请人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因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而需要补办
5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补办发证
7 要求
7.1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公开登报声明)
3、与原证上一致的一寸彩照一张(不一致的需提供两张)
7.2 承诺时限
即办
7.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8 联系信息
8.1 业务咨询电话:0597—2529046
8.2 投诉电话:2529222
8.3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表格下载/网上申报:
Http://www.lyasc.gov.cn
8.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西附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