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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财政局:龙岩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通知

2012/8/14  来源: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财政局:福建龙岩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通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办理。

2 主体

市财政局

3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4 审批条件或标准

1)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2)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5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6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窗口办理

7 要求

7.1 申报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2、继续教育情况证明

3、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7.2 承诺时限

即办

7.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8 联系信息

8.1 业务咨询电话:05972529046

8.2 投诉电话:2529222

8.3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表格下载/网上申报:

Http//www.lyasc.gov.cn

8.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西附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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