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财政局:福建龙岩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通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办理。
2 主体
市财政局
3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4 审批条件或标准
(1)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2)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5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窗口办理
7 要求
7.1 申报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2、继续教育情况证明
3、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7.2 承诺时限
即办
7.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8 联系信息
8.1 业务咨询电话:0597—2529046
8.2 投诉电话:2529222
8.3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表格下载/网上申报:
Http://www.lyasc.gov.cn
8.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西附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