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持证会计人员需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的,请于6月30日前携带填写完整的《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下载中心”下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IC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县财政局五楼会计监督检查股办理变更手续。
三、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时间延迟至6月25日止,请尚未进行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及时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进行信息采集,未按要求登记的会计人员将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考评,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调转、变更和补(换)证等。对信息填写不真实者责令改正,并将此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