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会计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编制《福建省财政厅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应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01.机构概况类,包括机构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等组织情况; 02.规范性文件类,包括财政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政策; 03.规划计划类,包括财政发展规划、专项计划; 04.统计信息类; 05.财政预决算报告; 0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07.政府采购类; 08.行政许可类,包括行政许可、审批的办事流程、依据、所需材料及相关办理结果; 09.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实施情况; 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5.行政执法类; 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序号为信息类别,具体信息目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fjcz.gov.cn)。 (二)公开形式 福建省财政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福建省财政厅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亦可在省档案馆、图书馆查阅。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