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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重点推进10项改革~闽东会计信息网

2014/9/17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福建省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重点推进10项改革~闽东会计信息网

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开展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逐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按规定格式公开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要主动解疑释惑。三是确保一般性支出零增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相结合,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四是完善定员定额管理体系。结合新出台的省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管理等办法,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五是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通过规范业务费管理、做好已立项专项资金的延续审批工作、规范专项资金立项管理、完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六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在办理年度决算时,同步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对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视同结余资金,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统筹使用。七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已立项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单项1000万元以上的业务费,将按照《福建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绩效目标,编报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占本部门专项资金总量不低于35%。八是加强资产购置预算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凡使用部门预算中已细化的预算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按资产配置标准、购置费预算标准编制资产购置预算表。九是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等,都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编报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十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将覆盖到每一个事业类型,同时探索应用规范的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领域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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