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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市财政局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福建省会计网

2014/4/1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福建省永安市财政局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福建省会计网

一是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申报专项资金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二是规范向上申请补助资金程序。申请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由项目申报单位编写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概算等相关资料,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财政部门复核确认。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的拨付。由用款单位(企业)填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审批表》,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拨款手续。四是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严禁随意调整、改变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需要调整和改变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会同财政部门逐级上报业务主管部门、上级财政部门审批。五是实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业务主管部门要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财政部门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跟踪和评价,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的参考依据。六是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由财政、审计、业务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度进行跟踪监督,督促用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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