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会计培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相关规定,对莆田市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1名考生(名单附后),拟处以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因《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特此公告送达。
序号 |
考生姓名 |
考生准考证号 |
考试科目 |
违纪描述 |
处理情况 |
|
1 |
林明义 |
10400010784 |
经济法 |
该考生在考试期间,擅自携带手机。 |
按照人社部12号令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处理,考生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满30日,即视为送达。被处理人如不服本办决定,可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