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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会计培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1/19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莆田会计培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相关规定,对莆田市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1名考生(名单附后),拟处以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因《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特此公告送达。

序号
考生姓名
考生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纪描述
处理情况
1
林明义
10400010784
经济法
该考生在考试期间,擅自携带手机。
按照人社部12号令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处理,考生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满30日,即视为送达。被处理人如不服本办决定,可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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