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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闽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资格证明考试专题:税款的追征

2013/9/14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2013年闽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资格证明考试专题: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

    【答案】√
    【考点】税款的追征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的税
  款,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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