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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会计网会计证考试练习:税收立法的原则

2013/8/12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福建会计网会计证考试练习:下面关于我国税收立法的公平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负担能力大的应多纳税,负担能力小的应少纳税或不纳税
    B.客观环境优越而取得超额收入或级差收益者应多纳税,反之少纳税
    C.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及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实际税负必须公平
    D.这个公平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概念

    【答案】AC
    【考点】税收立法的原则
    【解析】我国税收立法的公平原则是指要体现税收合理负担原则。这个公平是一个相对公平
的概念。公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税收负担能力上看,负担能力大的应多纳税,负担能为小的应
少纳税,没有负担能力的不纳税。二是从纳税人所处的生产和经营环境看,由于客观环境优越而取得超
额收入或级差收益者应多纳税,反之少纳税。三是从税负平衡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及多种经济成分
之间的实际税负必须尽可能公平。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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