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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财政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管理

2013/6/7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泉州市财政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管理

一是明确出国经费承诺函办理程序。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向市府办提出出国申请,市分管领导同意后,市府办签转市外办提出拟同意出国人数、出访国家、在外天数等意见并加盖审核章后,处级以上干部送市财政局办理出国经费审核手续。二是加强出国经费审批管理。对于部门或单位出国人员手续不齐全、有关资料不具体、不完整、不真实、境外活动计划安排不合理,存在浪费行为、超出出国经费申请范围和标准又不同意压缩的,不予办理出国经费审批手续。三是严肃出国经费报支审查。对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开支、原始单据不齐全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出国路线,增加出国地点和延长出国时间的开支以及不应该负担的开支或因私发生的开支财政将不予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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