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会计之家

福建省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会计网

2013/12/10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福建省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会计网
林宝明等29名申请人: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以及《财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二、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名单(见附件)。
三、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主任会计师由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的首席合伙人林宝明担任。
四、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办公场所为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6-9楼。
五、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六、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请你们持本批复文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登记手续。
此复。
附件: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名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福建省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