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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会计之家讯:福州(榕)发改审批【2012】111号关于福州市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2/8/5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福建会计之家从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福州市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得到批复

     福州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审批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民〔201231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2011年第8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满足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服务的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湖边村44号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老年公寓(二)号楼和食堂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639.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484.5万元,基本预备费154.4万元,其他费用1000.97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五、项目业主: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本委重新核准。

  请项目业主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并完善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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