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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2012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通知

2012/8/23  来源:福建会计之家

莆市财会20124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2012福建省会计

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湄洲岛管委会计财科、北岸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莆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通知>闽财会[2012]13号)文件精神,现将

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链接: 

一二年四月二十五

 

 

主题词:转发  会计继续教育  通知

莆田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2425 日印发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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