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会计信息网讯: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将于2012年10月27、28日举行,对于因考试时间推迟与同期其它国家级考试冲突、怀孕生产(原则掌握在生产前后各60天内)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延期至2013年参加考试。2013年参加考试时,免收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报考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