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为50分;会计基础科目为50分。
2008年我省采用网上打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形式,不再统一发放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请成绩合格的考生于即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http://www.fjkj.gov.cn)“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考生可持成绩合格通知单与相关证件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福建会计之家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